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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每件仅5元 百姓打官司便宜了
转自:大众网 齐鲁晚报 时间:2007-4-12 7:41:41

4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实行,取代了实行长达19年的旧收费办法。打官司首先面临的就是交诉讼费的问题。过去,较高的诉讼收费使一些经济困难的民众打不起官司。现在,新的收费办法大幅降低了普通民众打官司的成本。


  普通民众:
  打官司便宜不少


  4月10日,在济南历城区法院立案厅,武珺女士正在认真看着墙上的新收费标准。“对方一直没把房产证办下来,按合同得付我5万多元违约金,起诉得花多少钱?”法官立刻算了出来:按5万元算的话,现在需交1050元诉讼费,而在4月1日前,就得交2010元。“便宜这么多啊。”武珺很高兴,她说,自己并不知道新的收费办法,但听法官这么一算,打官司确实便宜了不少。
  在历下区法院,记者碰到了农村来的王大姐,她有一起土地纠纷要起诉,花了一百多元的诉讼费。“原来得收一千多元呢。”“你怎么知道的?”“律师和我说的,3月底我就想起诉了,咨询了律师,他建议我4月后再来,说能省一笔钱。”
  在市中区法院,前来立案的陈律师对记者说,他手头有几件劳动争议的案子就是在新办法实行后才来立案的,每件只收5元,劳动者几乎没什么诉讼成本了。


  基层法院:
  收费减少一半多


  今后打官司花的钱是不是真少了,从法院收的钱多少就能看出来。新的收费办法对基层法院影响最大,收费减少一半多。
  历城区法院从4月1日到10日,共受理民商案件67件,标的额共637万元,收费148867元。而在去年的4月1日到10日,共受理民商案件35件,标的额共326万元,收费124957元。案件多了近一倍,标的额增加了300多万元,收费才多了两万多元。
  市中区法院4月2日共收民事案件30件,按旧的收费办法,能收67970元,而按新收费办法,实收50490元,减少25.7%。4月3日,共收民事案件43件,按旧收费办法,能收142000元,实收103000元,减少27.4%。章丘法院4月1日到5日,共收诉讼费49662元,与去年同期的10万余元相比,少收5万余元。
  市中区法院立案庭邵兴波庭长告诉记者,新办法规定,运用简易程序审理、调解结案、撤诉的,都要减半收取诉讼费。法院受理的案子九成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我省调解结案率又很高,所以,总体算下来,基层法院收费减少一半多。


  一般民事案件
  收费大幅降低


  按新办法打哪类官司最便宜?劳动争议案件。以前每件收50元,涉及违约金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再收费。但现在,劳动案件每件10元,不再另收其他费用。加上劳动案件多为简易程序审理,要减半收费,所以每件只收5元。很多法院干脆在立案时不再收费。
  离婚案件按旧办法每件收10-50元,新办法每件收50-300元。邵兴波庭长表示,别看每件收费的标准提高了,但离婚涉及财产分割的,新办法20万元内都不再另收费。旧办法是1万元内不另收费,超过1万的,按1%收费。所以,离婚的费用大大降低了。“新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与百姓相关的民事案件收费大幅降低。”


    130万元以下标的额越小收费降幅越大


  新的收费办法是使所有案件收费都降低了吗?并不是。历城区法院立案庭毕荣恩庭长分析说,根据新办法,标的额130万元以下的民商案件收费比原来少了,但130万元以上的案件收费反而多了。
  毕庭长说,新收费办法确实减轻了百姓的诉讼负担。因为老百姓的官司多是小额官司。越是标的额小的案子,收费降幅越大。比如1万元的案子,原来收410元,现在收50元。50万元的案子,原来收10001元,现在收8800元,越接近130万元,降幅越不明显。企业打的多为大额案件,收费反而上升。因为旧收费办法,标的额只要超过100万元的部分,都按0.5%收费,而新办法收的比例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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