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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件数逐年上升 困难群众仲裁费可减免
转自:浙江日报 时间:2007-7-30 9:29:42

 中新浙江网7月30日电 今年是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恢复实施20周年。今天,我省在杭州举行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申诉,解答有关劳动法律法规问题。

  据介绍,我省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逐年上升。去年,立案受理2万多件,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等问题上。从今天群众咨询的内容来看,许多老百姓对劳动争议仲裁并不十分熟悉。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即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的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超过申诉时效,会给维权带来不便。但是,涉及欠薪案件,只要劳动关系存在期间都可提出仲裁申请。同时,我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也开辟了绿色通道,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减免仲裁费。作者:记者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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