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徐州市所辖新沂、丰县、沛县等地的50多名乡镇农具厂退休老职工联名向本报反映:已逾古稀之年的他们自上世纪70年代陆续退休后,自1997年企业改制后至今,他们空有养老证,却没处领养老金,生活十分窘迫。
改制 养老金没了!
徐州市各县的乡镇农具厂大多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初,属于县办大集体企业,由各县手工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当时,能够在农具厂工作是非常被人羡慕的。因为农具厂的工人虽然在农村工作,但却是非农业户口,有粮食的计划供应,退休之后有养老金。
徐州市各县的乡镇农具厂大多在1996年到1997年间改制,对于企业原来的已经退休的工人,从企业改制起就不再发放养老金。许多农具厂退休的工人告诉记者:“有的农具厂每个人给两、三千块钱一次性补偿终结,以后就不再发给我们养老金;有的农具厂连补偿都没有,直接就不发养老金了。”
目前健在的农具厂的老人还有近2000人,虽然他们生活在农村,却是企业的正式退休职工,属于非农业户口,没有土地耕种,失去了养老金,生活也就没了保障。
阿湖农具厂的退休老工人钮永法说:“我1979年退休直到1997年,养老金和医疗费一直正常领取,可1997年企业改制后就再也不发了。我们都勤勤恳恳工作几十年,是劳动局签发退休证的正式退休工人,为什么空拿着养老证却领不到养老金?”
据了解,几千名农具厂退休的老人二十年来无数次到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反映,希望能领到养老金,直到2005年前后,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等人民政府才陆续出台政策,根据各县情况不同,对农具厂的退休工人给予每人每月75到300元不等的城市低保,然而这微薄的补助根本无法解除这些多病老人们的困难。
根源 没被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为了弄清这些退休老人为何领不到养老金,记者咨询了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的工作人员后得知:老人们不能领到养老金是因为当时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的统筹,因为各乡镇农具厂归各县乡镇企业局管理,而乡镇企业局管理的企业都没有纳入统筹。
新沂市乡镇企业局办公室的王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乡镇农具厂原属手工业管理局,1984年乡镇企业局成立后才划归乡镇企业局管理,实际上是不应该被划过来的,但划过来后就没有被纳入统筹。企业改制时具体事宜包括资产都是由乡镇政府处理的,养老保险费没缴,所以现在才拿不到养老金。
但是农机厂退休的老人对此提出了质疑:首先他们不是“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前离开企业的人员”,而是正式退休人员;第二,他们所在的农具厂也并非“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企业”,而是一直在生产,直到1997年才改制。老人们认为,一次性补偿的做法,违反国家规定。
律师 职能部门应该做好衔接
记者在一份新沂市政府2007年5月关于老人们情况反映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中看到了这样的说法:“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你们的企业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将养老保险费从净资产中扣除后上交到劳动保险部门,而是采取一次性终结处理的办法分给了个人……所以,你们现在提出的要求享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不符合《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无法给予办理……造成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主要是企业行为和个人原因,而非乡镇政府。”
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王志敏律师认为,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除了劳动部《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中做出明确规定外,在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也规定,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这说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后,关键是各级政府如何做好该前后衔接的工作。退休工人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渠道来处理这个问题。”王志敏律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