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保险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即将出台,全省140万名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将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纳入省级统筹范围。
19万退休职工干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
7月31日,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主持召开五届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罗保铭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海南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他说,实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农垦下放地方后,农垦19万退休职工干部将纳入省级统筹范围,养老金提高到省级发放标准,让广大垦区职工干部从中受益,对于构建和谐海南,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保铭要求,要建立起适应海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权责明确、抗风险性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各市县、地税部门建立转能队伍,按照“有利发展、有利收缴”的原则,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农垦的所在农场将实行各市县属地管理。农垦从业人员基本养老纳入省级统筹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足的部分按中央下发有关文件精神,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40亿元当中解决。
收支不足部分由省级调剂金和农垦各担一半
意见规定,全省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发办法;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度和使用;省级统一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数据标准和应用系统。省级统一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收支计划内缺口省级调剂,收支计划外缺口由各市县、洋浦、农垦、省本级自行承担;机构按现行模式运行。
意见明确,在中央补助的5年过渡期内,当年对农垦的补助基数不能弥补当年农垦收支计划内缺口的,不足部分由省级调剂金和农垦各负担50%。农垦确有困难无法解决上述资金需求的,从农垦体制改革中央补助专款中解决。
目前全省基本养老金收支对比缺口达8.7亿
据了解,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指养老保险由省一级劳动部门统一管理。目前除了全国为数不多像北京、上海等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之外,大部分省份仍停留在市、县一级统筹。海南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从一开始就以市、县级统筹为主,因为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导致调剂力度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目前全省基本养老金收支对比缺口达8.7亿元。此次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将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共济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而且将结束各自为政的局面,促进劳动力市场流动,解决广泛存在的异地接续难等问题。
三年内使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上千元
目前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为856元。今后5年,海南省将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新三年”连调工作,争取三年内使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000元。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争取在2010年前将全省18岁以上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形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海南省推行国Ⅲ标准燃油实施方案》、《关于200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2008年省本级一般预算第二批新增财力安排》、《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土地成片开发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