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 北京 上海 深圳 天津 ]
中国专业劳动法律服务网
我的位置:劳动法首页 > 劳动争议 > 解雇裁员 > 正文
文章搜索:

什么是预告性辞退?
来源: 作者: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相关文章

·被辞员工状告肯德基再遭“碰壁”·辞退违纪职工仲裁时单位要举证
·哪种情况下被辞退才有补偿·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是过失性辞退?·郑海斯诉中国轻工业安装工程公司对其以
·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劳动者·企业不得违反劳动合同任意辞退员工
·员工违纪赌博,企业可以辞退·员工正常行使民主权利不能被辞退
·企业违约随意辞退员工(乙肝病毒携带者·用假身份证被辞退单位同样要赔偿
·职员患病期间遭辞退获得赔偿四万多·女职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

最新劳动法咨询 进入>>  

最新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
·2008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
·业务骨干违背竞业禁止依法赔偿50





@ 劳动法律网 2003 - 2008 粤ICP备060826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