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 北京 上海 深圳 天津 ]
中国专业劳动法律服务网
我的位置:劳动法首页 > 仲裁诉讼 > 劳动仲裁 > 正文
文章搜索:

当事人应该向何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
来源: 作者: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相关文章

·中国最大标劳动争议案件 被辞主管索赔2·全总就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泉州] 泉州晋江陈埭成立劳动争议法庭 ·三类劳动争议案件将增加
·三类劳动争议案件将增加·劳动争议类案件 案件受理费为10元
·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有望免费 ·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若干思考
·“部分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劳动争议·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亟须改进
·劳动争议仲裁费至少可减去50%·劳动争议处理与预防
·上海近日出台规定 杜绝劳动争议“踢皮球·劳动争议案每件仅5元 百姓打官司便宜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证分析·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已列入2007年全国人大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目前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成

最新劳动法咨询 进入>>  

最新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
·2008年最新劳动法全文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
·业务骨干违背竞业禁止依法赔偿50





@ 劳动法律网 2003 - 2008 粤ICP备060826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