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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怎么赔偿
2013-09-2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农民工因工受伤,对此应该如何赔偿呢?我国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劳动法网给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民大量进入城市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特别是煤矿企业,目前从业人员基本上是农民工。目前,煤矿每年的死亡人数接近6000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地方的财政政策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9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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