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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的几个问题
2013-06-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下面小编总结了常见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问:购买养老保险,是否有年龄限制?如有,是多少?
 
  答:凡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者,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15年者,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因此,大家应该及早参加养老保险,参保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将来退休后领的养老金就越多。
 
  二问: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才可领取?届时领取的养老金可以维持基本生活吗?
 
  答:参保人员必须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如果不中断缴费,当然可以维持。
 
  三问: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去世的,家属是否可继承其养老金?
 
  答:家属可继承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
 
  四问: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还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请问还要继续缴吗?多缴部分领取时怎么处理?
 
  答:按照新计发办法,这种情况的参保人员还必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继续缴纳部分每多缴1年增发基础养老金1%。
 
  五问:按照新计发办法,中断的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那么,以前缴纳的保险费会作废吗?如不作废,怎样处理?
 
  答:新计发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因故中途中断缴费的,其中断期间不能补缴,以后可以继续缴费。其中断缴费前所缴保险费不会作废,社保机构已作封存,中断缴费前后所缴养老保险费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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