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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明年医保全覆盖
2016-06-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6月12日,媒体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于近日出台了19条意见,内容涉及就业、社保、培训、智力支持、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并要求我省各级人社系统多方着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

  意见细化了就业扶贫措施,包括:动态实名制管理。落实专项经费,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贫困家庭16至60周岁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参保情况、培训需求等进行定期调查、登记入库,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半年更新一次。

  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技师培训项目,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的,免交学费。其中,1至2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意见还提出,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同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7年参保率达到100%。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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