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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在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09-2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船员在什么情况下,他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船员协商一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当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况,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什么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和38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船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船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船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船员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船员人身安全的,船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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