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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于临时工?
2017-01-1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适用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被雇佣者就属于正式员工。正式员工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那么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于临时工,临时工能否享受正式工的待遇?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于临时工

  劳动合同适用于临时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临时工能否享受正式工的待遇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另据原劳动部办公厅 《对 〈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 〔1996〕238号),已就此作出了明确答复: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 “不实行或不能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应当按照 《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以“临时工”为借口逃避保障劳动者劳动合同权益、社会保险权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临时工与正式工之间的差别不仅仅是同工同酬,缺的是尊严,而这尊严来源与编制。正如有评论员指出的,“干的是21世纪的活儿, 用的却是上个世纪的编制,这是导致一些单位被迫大量使用编外人员的原因”。所以,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彻底打碎正式工靠编制吃饭的铁碗,清除“临时工”这个原本就不被法律认可的名词,做到谁用工、谁担责,下属违法、领导问罪。

  临时工的地位虽然尴尬,地位不高,但是国家正在尝试改变这一现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临时工享有正式工同等待遇和权利,若是用人单位还像之前一样,区别对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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