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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2017-04-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5、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5、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7、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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