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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2017-08-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员工在入职时需签订劳动合同,这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免受侵害,同时也能处理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普通员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就由小编围绕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四、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可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有关证件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用人单位擅自扣留、抵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就“普通员工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的问题为您总结的相关知识。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注意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注意劳动合同的期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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