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轻,用人单位能否严格执行?
2011-12-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处罚太轻,用人单位能否严格执行新规定?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众担忧:不少网友表示,规定改了,女职工是否能切实享受到福利关键还看用人单位能否严格执行。他们担心“5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力度能否有效约束企业行为?
权威解读: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他指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一旦经国务院签署生效,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作为行政条例,该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轻重不在于罚款金额,而在于与其它行政部门,比如工商局、税务局等形成联动机制对用人单位进行行为约束,其违反用工条例的成本远不止于罚款的金额。一般企业不会轻易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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