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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2014-02-2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陕西为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陕西省人社厅将通过摸底调查、建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台账等多种举措,进一步规范省内劳务派遣用工。下文是劳动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对全省劳务派遣用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管理台账】

  据介绍,陕西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对劳务派遣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认真核验,对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各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及其比例情况,指导和督促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建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台账,于4月15日前将本辖区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情况上报陕西省人社厅。2014年6月30日前,中央驻陕及省属企业要将调整用工方案报省人社厅备案,市属以下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积极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适用岗位、用工比例及其过渡期、劳务派遣机构义务、用工单位义务、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劳动关系处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陕西省各级人社部门将督促本辖区各类用工单位严格在规定比例(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各级人社部门将为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畅通渠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通过年度自查备案、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专查等方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将按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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