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案例 > 解雇辞退 > 正文
救护车司机拒送患者被解雇案
2010-07-2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工龄长达10年的救护车驾驶员大勇(化名),因闹情绪拒绝开车送患者进医院,事后被医院辞退。大勇认为医院辞退自己没有合法根据。双方为此打起官司。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支持了医院的辞退决定。

  司机拒送患者 遭到医院辞退

  从1997年3月起,大勇一直在福州某大医院担任120救护车的驾驶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7年10月27日上午,大勇接到120派车指令。到达现场后,他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大勇心里不舒服,拒绝开车将患者送入医院,延误了患者治疗。

  患者家属到医院投诉大勇。医院立即就此展开调查,并要求大勇做书面检查。

  同月29日,医院做出“关于辞退大勇同志临时急救驾驶员的处理决定”,认为他“经说服教育,认识态度差”,违反《院前医疗工作制度》,经讨论决定辞退大勇。同日,医院及其工会委员会在“辞退临时工人审批表”上盖章表示同意。

  是否应该辞退 双方各有说话

  大勇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经劳动争议仲裁后将医院告上法庭。

  大勇认为:医院的辞退程序违法。院方辞退自己的处理决定是急救中心办公室作出的,而非医院作出的,该决定上未加盖公章;自己在医院的工龄长达10年,医院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不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己的违规行为轻微,达不到辞退条件,且当时事发时病人病情较轻,没有影响诊疗,因此他不符合严重违规的情况。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医院辞退自己的处理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

  医院方面则表示:院方对该事件经过调查、科室讨论并经过工会同意,作出决定的程序合法。大勇作为急救中心的急救司机,拒绝将患者送医院抢救,显然严重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医院依据《院前医疗工作制度》作出辞退决定是正确的。且该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已公示,依法可以作为处罚的依据。

  法院经调查得知,《院前医疗工作制度》是经该医院职代会审议讨论,于2006年10月通过并颁布的医院规章制度,并经公示。《院前医疗工作制度》中规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原则上服从随车医生的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延误医疗和拒载病人。在急救服务中,驾驶员必须尽快将病人送回急救中心救治,不得因病人或其家属的过激言语而拒绝或延误运送病人。违反上述规定,医院可以根据具体违规情节,予以扣发工资、辞退或开除处罚。

  法院支持医院 开除这名司机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院前医疗工作制度》是经医院职代会审议讨论通过并颂布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大勇作为医院120车辆临时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大勇违反了医院的行政管理制度,医院依据相关程序辞退他,属因职工违纪导致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辞退决定并无不当,遂驳回大勇的诉请。

  大勇不服,提起上诉。福州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