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期间被解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2014-09-1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退休返聘期间被解聘,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网友咨询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我曾是会计,2013年3月退休后,被另一企业聘为会计,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聘用协议。今年8月,单位以我健康情况不佳为由解聘了我。我认为单位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被拒绝。我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会得到支持吗?
律师解答:劳动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2项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也就是说,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退休后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所发生的争议也就不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
上一篇:以违反公司规定为借口被解雇怎么办
下一篇:临近退休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