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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
2017-03-3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在现实生活中,对公司而言,女职员怀孕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因为怀孕的女职员往往不工作或是工作效率低,而工资薪水得照常发。这种情况下,公司企业很可能会选择解雇怀孕的女职员。那么,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

  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辞退孕妇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知识: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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