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地方法规 > 上海地方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镇保的缴费规定
2005-1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作者: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4-07-05
执行日期:2004-07-05
    一、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1、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本单位应当缴费的人数确定。
  
    2、2004年度的缴费基数为2003年度月平均工资(1847元)的60%即1108元。
  
    二、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为24%。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