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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的工作时间也应是八小时
2011-03-3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缺乏有力的权益保障、长时间顶岗工作无报酬、意外受伤无赔偿、没有合同上当受骗,这样的侵权伤害在实习学生的求职生涯上很容易遇到。

  顶岗实习每天不得超过 8小时

  眼下正是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现在仍在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时间应该是多少才合理呢?

  【镜头】不久前,广州市劳动执法等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广州市萝岗区的子公司,雇用实习生1200多名,人数超过正式员工。学生们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加班100小时,加班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工资也远远低于正式员工,同时也没有社保等保障。

  教育部、财政部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对实习生的权利义务作出过相关规定,如“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 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在校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可以参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了解,部分地区已经做出积极探索,广东省2010年颁布《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并于当年3月起实施。《条例》规定,见习单位“安排学生周实习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安排学生在需要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上顶岗实习”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以及有其他“影响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

  有专家呼吁,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保护,现有的法规主要是针对职业学校的实习管理作出的规定,还缺少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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