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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班费怎么算
2017-09-1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周末也就是我们说的双休日,这本该是员工休息的时间,但有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单位占用,也就是单位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这种情况下员工听从加班安排的,就可以向单位索要加班费。那周末加班费怎么算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周末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1、按规定,每月工作日为20.83天。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超过算加班。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从1997年起,每周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并非每周都是要休息两天的,只要不超过40小时就可以了。

  3、休息日加班,应付200%的工资。平时加班是150%。

  如果基本月工资是800元,那么双休日加班的双倍工资计算应为:800(元)/20.92(元/天)*2=76.48(元/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二、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应按什么标准取酬?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到底周末加班费怎么算才好,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计算一下应该获得的加班费数额,当然,此时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国家是早已经规定好了的,这是不容许用人单位擅自更改的。要是所在单位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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