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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产假有几个分类
2017-11-0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产假,是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的一种特殊劳动保护,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那么,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有几个分类?请看下面小编的详细解答。

  一、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产假有几个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规定,女职工产期前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此外,女职工还享受产检假、哺乳假等法定假期。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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