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不享受晚育假 你咋看?
2015-1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全面“二孩”放开后,二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此外,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网友们热切关注的话题。据了解,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
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工时休假知识排行榜
- 01年假没休会被清零吗?
- 02职工不休年假就可以拿3倍工
- 03孕妇请事假最长多久
- 04 2016年中秋国庆拼假攻略
- 05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 06节假日加班补休规定
- 07出差途中算工作时间吗
- 08上班族必读:律师教你应对病
- 09 2016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
- 10加班费补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