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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未婚生育有产假吗
2016-12-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如今,青年男女之间流行未婚同居,这就导致一部分女性在尚未结婚之前就先怀上了孩子,那么对于女职工未婚生育有产假吗?可能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职工未婚生育有产假吗

  随着婚前性行为越来越多,女职工出现未婚生子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女职工未婚生子能否享受产假?

  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在此并没有区分已婚女职工与未婚女职工,也就是说,只要是女职工,就享有产假。

  1988 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但是国务院在2012年4月28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经代替了前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经删除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所以,无论是否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以享受相应假期。

  结论很明确:女职工未婚生子或,有权享受产假。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而剥夺她们法定的权利。

  一、单位能辞退未婚先孕的职工吗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第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首先,该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妇女、胎儿;另一方面,未婚先孕者,同样存在妇女、胎儿问题,这些妇女、胎儿同样需要保护,目前无任何法律、法规将该妇女、胎儿排斥在保护之外。其次,无论是《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还是其他法律、法规中,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并没有区分是已婚还是未婚。

  2、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确规定应当办理结婚登记、实行计划生育,未婚先孕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但这只能说明,未婚应当受到来自这些方面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罚款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该规定并未将未婚女职工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未婚先孕的行为确有不妥,但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针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如果解除就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增多,也让不少女职工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需要生育子女。那么此时女职工未婚生育有产假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女职工怀孕需要生产的,那么单位就应当给予其产假,并保证其在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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