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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强制调岗降薪吗
2017-09-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可以另外安排劳动者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调岗降薪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调岗降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进行调岗,但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的工作,并且,调整岗位应当具有合理性。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

  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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