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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2013-10-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日工资是指当月的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那么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呢?下文劳动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供大家参考。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有一下两种方法:
 
  第一、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第二、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劳动法律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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