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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加班费
2014-01-0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呢?又是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下面,劳动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观念早已深入民心,但在以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不少朋友不是很清楚,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第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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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费的国家标准

  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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