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最低工资标准2014
核心内容:2014年河南周口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周口2014年7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上涨到1250元。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周口市区和项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调整为1250元/月,其他县从96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我省: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
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
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市自7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周口市区及项城市属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1100元调整为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10.4元调整为12元;我市的西华县、扶沟县、沈丘县、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县属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96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9元调整为10.5元。
温馨提示: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报酬并不计入最低工资。
如果您在领取今年7月份的工资时,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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