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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2016-04-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很多人在单位工作时加班到很晚,但是工资中没有这一项加班费这一项,公司给的答案是自愿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这样符合法律吗?接下来就为大家解答一下员工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这一问题。

  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应把握以下几点: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的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3)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无加班收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加班收入。

  (5)计件工资制在定额外安排工作的认定为“加班”。

  相信大家看了以上的解答就会明白自愿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支付加班费的标准就是有没有加班的事实,公司没有安排你加班,公司就可以不承认加班事实,所以就不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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