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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待遇将变,涨工资将制度化
2016-04-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在刚刚过去的2016全国两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其中公务员待遇将变,涨工资将制度化,那么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1、工资怎么涨?

  人社部原副部长何宪透露,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据他介绍,大约5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务员为700多万人。

  何宪表示,由于长期以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相当多的年份,工资增长靠的是津贴补贴。这很不合理。基本工资应该占到60%至70%比较合适。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地区差距还比较大,一是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层级比较高的机关单位和层级低的县乡等机关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从2006年起,国家对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下一步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地区附加津贴。

  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从目前看,完善工资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

  一是完善工资制度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占比从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基层倾斜,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2、涨工资有望制度化

  3月5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

  媒体解读:这段表述透露,公务员涨工资今后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此前,公务员工资结构不合理(即基本工资偏低、津贴偏高)、涨工资缺乏制度化,是最受关注的两大问题。

  缺乏制度化导致了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地区待遇多年不调整,再比如,调整因为缺乏透明度,而饱受争议。由此可见,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整顿相对较为无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以此实现公务员待遇的透明化,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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