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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病假有工资吗
2016-05-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病假

  生病是人之常情,就算是劳动者也无法避免,那么此时要是劳动者请病假的话,在这期间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工资呢?关于劳动者请病假是否有工资的问题,是大众都比较关注的话题。接下来告诉你答案。

  一、请病假有工资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通过律师365小编在上文中的介绍,相信各位劳动者现在已经知道,职工请病假是有一定工资的,而具体的病假工资标准是根据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最低为本人工资的40%,而最高则是本人工资的全部数额。要是你所在的单位不支付你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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