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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怎么给
2016-12-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虽然不像正式员工的那么好,但最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要支付的,并且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那到底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给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的劳动者作为廉价的劳动力,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3、法律风险

  补齐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4、防范策略

  完善单位的薪酬体系,查清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在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之上(含)支付试用期工资达到两个80%中的任意一个。

  二、企业怎么缴纳试用期员工社保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常见问题

  鉴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尚未决定是否长期雇佣劳动者,同时为避免麻烦,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并非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法律风险

  劳动者可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工亡补助金提高到30万元左右,单位如未购买保险,这笔费用就由单位自行承担。

  4、防范策略

  入职后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勿因小失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而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要根据其实际的上班天数来为其计发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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