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工资福利 > 正文
工资福利费的法律规定
2017-04-0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提到工资,相信大家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小编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现在就将工资福利的规定是什么一一介绍给大家,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往下阅读。

  一、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二、工资与福利费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工资与福利费是一致的,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福利费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旧的分配体制的一部分,其本质是小范围的社会再分配。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趋向平均化,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差异较大,这种平均化分配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一种分配制度予以调整,这就形成了现在的福利制度。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区分工资与福利费。

  三、新福利费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四、福利费的功能

  福利费的功能可作如下概括:一是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功能,如工作场所的环境改善、设备的配置等;二是促进组织人际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功能,它有助于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关系的融洽,从而加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激励的功能,福利措施使员工增强满足感;四是留人的功能,即更有效地留住员工。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