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中国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保险 > 失业保险 > 正文
伤残职工辞职后,有失业保险金吗
2017-08-3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还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吗?工伤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在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后,还有权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近日,在一家公司从事机械加工工作的宫易伟向本报反映:他是一名冲床工。两年前,在上班时他不慎被机器砸伤右手。此后,公司为他申报了工伤。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他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为此,公司调整了他的岗位。可是,由于个人原因,他现在想辞职。

  “像我这种情况,听说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到一笔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失业期间还可以领到失业保险金。”宫易伟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规定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此,在宫易伟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但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就是说,工伤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在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后,还有权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由于宫易伟系主动辞职,则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无权享受失业保险金。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