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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015-10-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湖北省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湖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每月的1085元、924元、858元、770元。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分区域发放标准的适用范围。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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