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的失业人员 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变
2016-06-1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昨日,媒人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四川省失业保险费率已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降低费率的新政,来自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根据《通知》,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费率降低后,参保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变。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的降费率政策惠及660万名职工,其中企业职工500余万名。综合考虑2015年已降低费率和这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叠加效应,在两年执行期间内,总体上可以为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就是为单位和职工增加了超过120亿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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