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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以及期限是什么
2016-07-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失业保险是社保五险中的其中一项。那么,失业保险的领取究竟要遵守怎样的程序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不是也有时间的规定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规定: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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