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中国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保险 > 失业保险 > 正文
失业保险有哪些办理流程和手续分别是什么
2017-04-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失业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针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有哪些办理流程和手续分别是什么?

  申请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