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1-11-0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最新政策。以往“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筹资形式,将改为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这是北京市第一次明确市、区两级财政对参保农民补贴。
北京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市级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该政策涉及13个区县170万劳动力。改革后,农村养老保险金除首次加入市、区财政补贴外,个人缴费多了,集体补助也多了。
据了解,朝阳区现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中,个人缴纳20%,区财政补贴30%,集体补贴50%。农保处负责人隗淑容介绍,集体补助部分的数额,由村集体经济条件决定。区县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市财政将适当加大对山区县的补贴力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市区两级财政补贴都记入个人账户,区县财政再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待遇调整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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