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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8年发展仍处边缘化
2015-12-3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个人主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自担养老责任的社会养老习惯。在缺乏政策有效支持的情况下,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覆盖面小,存在边缘化的现象。”这是12月26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中披露的。

  当天举行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发布会上,该报告主编、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教授说,“本年度的《报告》提出了构建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体系的概念。但实际情况是,‘多层次’没有‘多’起来,有短板,需要补。”

  据介绍,多层次是指国家层面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以及个人投资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最终形成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根据保监会发布的《2014年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推算,2014年真正的养老保险资产仅为1.64万亿元,占当年 GDP的比重仅为2.6%。

  2007年,保监会提出建立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已经过去8年。本该发挥举足轻重作用、且有着较大空间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发展规模滞后与急迫性突出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商业养老保险资产占GDP的比例为2.6%,商业养老保险的密度为185元/人,深度为0.4%。“当前,我国引入建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存在急迫性。”郑秉文在社会保障论坛上指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正在形成。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迅速,承担了几乎全部养老责任,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规模则相对滞后,其税收政策一直没有落地,影响了第三支柱的发展。”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说道。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已成现实,养老问题的紧迫性也越发突出。全国老龄办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提供了一组数据,到2014年底,我国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到2053年将达到4.87亿人,而在这40年间,老年人口总流量在10亿上下。“只有基本养老保障是行不通的,商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还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可持续密切相连。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超过2.5万亿元,虽然征缴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但实现加速增长依赖的是利息收入和财政补助。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孙永勇副教授作出解释,“基本养老保险进入了低速发展期,2014年全国参保人数是5.01亿人,但是增长率只有0.72%。并且,该养老基金运行前景不容乐观,财政补贴占了64.85%,个人缴费只有28.83%。从各个省份的支出收入比来看,在财政补贴这么多的情况下,收上来的钱基本全花出去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基金枯竭和养老金替代率明显下降的挑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教授研究发现,即使基金枯竭问题能够通过外部筹资解决,但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替代率将从目前的40%下降到本世纪后半期的25%左右,如此一来,“不论在第二支柱还是在第三支柱中,商业养老保险都应当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对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X认为,当前是进行养老保障改革的战略机遇期。

  税优政策缺位,需要制度顶层设计

  “配套政策长期缺位、保险产品难以满足消费者需要,并且尚未形成有组织的筹集储备”,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存在的“痛点”已是共识。

  《报告》认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角色定位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始终未明确,使得其发展严重不足;保险产品功能大而全、险种特色不突出、定价机制限制大,导致产品价格普遍偏高,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脱钩。

  早在2007年,商业养老保险的税优政策就正式提出,并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囿于各种因素,这项试点工作没能继续下去。税优政策缺位,被业界认为是制约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根本原因。

  黄X建议,建立商业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制度上的顶层设计,有关方面应坚持政策引导,完善财税、监管等支持政策,在商业养老保险购买、投资、积累和待遇领取等各个阶段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来自中央层面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2015年全国两会、10月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相关文件,都明确提及“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据郑秉文教授透露,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出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酝酿8年后也将最终落地。

  业界人士表示,税优政策一旦出台,商业养老保险的整体制度设计能否及时跟进并与之匹配,又将成为新的问题。“商业养老保险告别发展的边缘化,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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