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中国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保险 > 养老保险 > 正文
开发区收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6-04-0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开发区2016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费时间确定为4月5日-30日,缴费标准为10个档次。除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选择100元的缴费档次外,其他参保人员可在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等10个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

  2016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为12000元,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16—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居住在开发区的户籍居民都可以参保,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60周岁以上未享受任何保险待遇的开发区户籍居民仍然可以补缴(一次性最低补缴标准为7500元)。

  居民全部实行持卡缴费,由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委托经办银行批量代扣,请广大参保和续保居民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