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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养老金?
2016-10-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金就会停止发放,如果有人冒充退休老人,或者有停止发放养老金的事由但不报备继续领取的,就属于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具体行为有哪些?本文为你介绍。

  据了解,为了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并列举了7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一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二 、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 、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 、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 、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 、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 、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骗取养老金的处罚

  对存在的骗保现象,市社保局将制定严密措施,追回骗保金额,并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给予骗保者严厉处罚。

  对骗取养老保险待 遇的处理,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针对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 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统一适用诈骗公私财物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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