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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最新规定
2017-09-1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有帮员工购买医保,在购买医保的时候,单位也会承担一定的比例。那么在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一般是去购买个人医疗保险。以下就是关于个人医疗保险的最新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个人医疗保险怎么交

  1、无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

  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2、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3、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二、个人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劳动者,也是可以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即个人医疗保险。劳动者去购买个人医疗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营业窗口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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