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中国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保险 > 医疗保险 > 正文
深圳市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如何办理
2014-07-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深圳市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出呢?深圳市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第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第四、事项程序:

  1、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4、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第五、时限: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为即办;

  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寄出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

  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第六、法律效力: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出。

  第七、救济权利:申请人对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不满的,可以向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申请人对决定机关作出的行政服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自行政服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机关或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自接到行政服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事项收费:不收费。

  推荐阅读:深圳市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