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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医疗保险中断会怎样
2017-03-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广州职工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但是没有工作中断医疗保险缴费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下面一起来看看。

  广州职工医疗保险中断会怎样?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补缴应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补付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延期缴费期间应当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补付,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相应金额补划至个人账户;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不予补付,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

  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因没有工作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一年,不可以补缴。如果您是广州市户籍,则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者通过现在工作的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后,医保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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