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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纠纷应该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2017-10-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我们知道,临时工,主要是指劳务派谴工,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如果临时工受伤,也属于工伤范围,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临时工工伤纠纷应该收集哪些有利证据,临时工工伤由谁负责呢?别着急,小编马上为您回答以上问题。

  一、临时工工伤纠纷有利证据

  主要证据包括:职工身份证、用人单位资质证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诊断证明等。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打印用人单位注册信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无劳动合同的需要工资表、出勤表、胸卡、名片、录音录像材料、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登记表》(人社局工伤认定科领取)、诊断证明(需要加盖医院公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交通事故的需要,其他的不需要)有以上材料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二、临时工工伤由谁负责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

  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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