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产学习算工龄吗
2013-10-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那么,脱产学习的员工应该如何计算工龄?以下由劳动法网小编给大家结合案例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介绍】
洪xx大学本科毕业后,到北京一家机械设备研究所工作。因为当年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仅差3分没有取得面试资格,所以洪xx希望工作安定以后,再找机会考取Q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经与家人商议,洪xx决定报考2000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他毅然选择了脱产报考学习。经过刻苦学习,洪xx不但如愿于2000年考取了Q大学的机械工程硕士,而且在此后的学习过程中,一路过关斩将,2004年又考取博士学位,并在2007年毕业前作为交换生出国留学1年。回国以后,洪xx应聘到某大型国企担任某项目的经理。
2010年下半年,公司面临着财务亏损的局面。经公司评议,决定取消洪xx所在的项目,并遣散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在两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洪xx提出,经济补偿年限应当从其2000年考取Q大学硕士研究生开始计算。究竟洪xx的主张对不对?
【专家分析】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规定:首先,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其次,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由于洪xx离职后考取全日制脱产的国内硕士研究生学位,其后又攻读了国内博士生,因此他要求将学习期间的时间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正当的,但是其工龄应当从2004年考取博士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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