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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领取?谁给?
2017-02-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受到工伤时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员的经济补偿。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领取?谁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受到工伤时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员的经济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领取?谁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单位或工伤职员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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