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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发如何申请赔偿
2017-10-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需要先申请工伤鉴定后申请赔偿。而我国工伤赔偿标准相对繁多。因此,有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赔偿金额的问题比较疑惑。那么,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 工伤 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 医疗期 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劳动能力鉴定 , 停工留薪期 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上文介绍了工伤鉴定的概念,也说明了赔偿金额需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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