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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审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2013-07-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那么,集体合同审查的程序是什么呢?劳动法网给您详细介绍。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
 
  第一,审查内容: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二,申报材料:
 
  1、集体劳动合同草案(3份);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或职工代表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第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双方,15日内未送达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将协商签字后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交仲裁科——进行编号、登记——审查并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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